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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发布:2017-11-07 17:48,更新:2010-01-01 00:00

进出口权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为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1、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为贸易公司,可经营或代理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为生产企业,可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的产品商品出口及企业所需原料、设备、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


3、科研或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为研究院所或高新技术企业,或经营本单位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代理出口将本单位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单位科研或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


4、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为商业、物资或供销合作社企业,可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二)申请条件

1、 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5)具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专业人员。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1)具有自产产品和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3、科研院所或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1)具有自产产品和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什么样的企业有进出口权? 


企业各有各的性质。 


1)合资、国外独资企业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就同时具有了进出口权。这是普遍的情况,目前国内有的城市和地区还有各自的门槛要求,但是多数如此。 


2)国内内资企业,象当地外贸管理部门申请以后,经国家的批准也可以取得进出口权。不同的行业背景和不同的情况批准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有了进出口权不代表就能马上进行进出口贸易,要到属地海关进行备案,海关备案后才可以直接进行进出口贸易,如果出口地非备案的属地海关,还要去出口地对应的海关进行备案,才可以进出口。也就是说,想从国内哪个地区出口,就必须去当地的海关进行备案。


海关备案过后,每年需要年检,如果备案在年检的时间要求前没有备案,到了进出口的时候,就无法进出口。

有了进出口权并不代表,企业什么产品都可以进出口。进出口经营的范围要受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国家的各项要求的限制。而且很多关乎民生民计的商品不是普通的企业可以进行进出口的,比如粮食、烟酒、各类费旧、汽车等等行业。

有了进出口权也不代表,进出口的所有工作都能顺利进行。进出口权只是企业进出口贸易的资质,做实际贸易的时候还要符合国家各种外贸管理单位的要求,比如外汇管理局、商品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要求。

有了进出口权也不代表,所有的贸易方式都可以直接做,比如来料、进料加工。就需要想海关和外贸部门申请,相关检验过才可以批准。不同的贸易方式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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